2014-10-15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同意,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协警(编外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协警人员7名,其中专职文秘岗位1名(男女不限),普通协警岗位6名(只招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裸眼视力在1.0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3、高中以上文化,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部队退伍军人、具有汽车和摩托车驾驶技术的优先考虑。
4、专职文秘岗位的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工作内容:
协助公安机关及民警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安全保卫、接处警、和公安机关交付的其他工作。协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得独立从事执法活动,不得从事涉及公安机关机密的工作。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协警实行“基本工资十绩效考核奖”制度,月收入与当地同等岗位标准相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种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六、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辅警办(国际商贸城附近,烟草物流对面,开发区公安分局办公楼2楼211房间)。联系人:林胜佳,联系电话:18981201902(手机)。报名时间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军人)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认真阅读本次公告,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自己资质、资格和条件报考岗位。
2、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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