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9来源:本站采编
2、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4年10月22日至10 月23 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从业资格证书(含助理审计师、助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到金阳县政务大厅人力资源市场报名。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4、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4年10月24日下午14:30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其中会计知识40%、审计知识40%、计算机知识20%),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计算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 08:30—10: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能带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若二代身份证遗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也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核
金阳县人社局、审计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对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考核有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员。
(四)体检
考核通过后,由金阳县人社局、审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拟聘,如体检有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
(五)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等环节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六)聘用
聘用后,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按简章规定,以人力资源派遣方式将聘用人员派遣至金阳县审计局工作,并由金阳县审计局进行岗前培训。
四、聘用手续办理
按金阳县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期内)。政府雇员受雇期间的工作表现,由金阳县审计局依据雇用合同进行考核。政府雇员聘用期为2年,雇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继续雇用或终止雇用的意见,报金阳县人社局审核。雇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金阳县人民政府、雇用单位及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不负责安排工作。
五、聘用待遇
具有会计、审计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政府雇员月薪为3500元,具有中级职称的政府雇员月薪为40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政府雇员月薪为4500元,具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的政府雇员月薪为5000元。
六、其它
雇员薪酬及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列入金阳县财政预算,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由金阳县审计局和雇员本人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受雇期间原工作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县审计局不再缴纳)。政府雇员通过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金阳县人社局、金阳审计局负责考核确定,不占人员编制,不具备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雇用人选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政府雇员受雇期间,人事关系委托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代管,不得兼职,原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工作关系。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834-8733460
2014年10月9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