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6来源:本站采编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总成绩有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科。
2.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考察,主要考核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结合个人档案考核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是否真实,考核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
3.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的岗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体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调人选进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八)公示。对拟调人选在江安县党政网、江安县人才市场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准考证号、专业、学历、总成绩、选调单位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调动。
(九)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实行考核期3个月,考核期内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本工作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调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620738、2631916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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