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7来源:本站采编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募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一、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电话通知;面试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五楼(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三、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拟招募资格。
八、招募及报到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招募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招募手续。
(二)拟招募人员应在招募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募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募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科028-83661501)。
咨询电话: 028-83615116
查询网站: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岗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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