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1来源:本站采编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无法作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不合格。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出现的缺额,按照遴选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遴选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公示。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公示期结束后,拟遴选人员由蒲江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遴选人员情况统一分配工作单位。
(四)办理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此次遴选工作由蒲江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其他。通过此次遴选进入我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单位人员)队伍的,原则上需要在我县服务满五年方可调动至县外工作。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028-88522457)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8550355)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附件1:蒲江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
附件2:蒲江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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