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0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简介 |
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全额拨款 |
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268号 |
主要粮油作物、经济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引进、示范推广;农业(农机)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农机新机具的研制、引进及开发应用;承担国家、省或区域性试验站(点)工作任务;开展科技合作和科普宣传、科技咨询与服务,进行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且符合《2014年乐山市农科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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