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9来源:本站采编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办理调动等手续。
七、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028-82272271)
报名咨询电话: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028-82272574)
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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