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7来源:本站采编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确定人选,由甘孜州财政局依据考试成绩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甘孜州财政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甘孜州财政局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借调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
(三)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借调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
(五)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委办〔2011〕75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财政局纪检组0836-2834726。
附件:
1.2014年公开考调甘孜州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财政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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