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7来源:本站采编
(6)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现实表现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珙县卫生局政工股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资格审查由珙县卫生局会同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考试总成绩=笔试×80%+面试×2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岗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县卫生局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审核确认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经珙县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办公室和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同意后,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并报宜宾市卫生局备案。
(二)签订合同
珙县阳光天使计划办公室凭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在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4380933、0831-4318967。
珙 县 卫 生 局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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