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7来源:本站采编
4.资格审查。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调减至2:1或取消考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应试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和人社信息系统处理的能力水平进行考察,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调名额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开考比例已调减至2:1,可按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入人员,在三江人才网上以及拟考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考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告。因考生不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考调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0831-5103579
监督电话:0831-5103021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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