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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4-08-11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具体遴选单位、职位、名额及专业要求见《安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本次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为科员,事业单位为管理九级职员和专业技术岗位。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事业身份职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身份职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和参公身份职位,参公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身份职位。

三、遴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在职在编人员除外)。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从事遴选岗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遴选后在安县工作最低服务期限5年以上。

(二)年龄条件

1.本科学历:35岁以下(1979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2.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8岁以下(1976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遴选报名对象: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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