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5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结束后,由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什邡市公安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职位名额数,差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手续于2014年9月22日-9月23日(每天9:00-17:00)到什邡市公安局(地址: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镇永宁街6号)进行资格复审:
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㈡《什邡市公安局公开选调报名表》;
㈢学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4年9月24日在德阳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dykszx.com:88)、什邡市公安局网站(公安网)以公告形式公布,请注意查看)。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9:00-17:00。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低于7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列入选调范围。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所有成绩均在每个阶段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依照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
3、选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选调对象的确定
由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什邡市公安局、什邡市监察局共同组成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以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公开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考核对象。
(七)考察考核
1、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考核对象;
2、考察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考察考核对象如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以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考核工作完成后,将确定的拟选调对象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公示对象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选调审批
对公示合格人员,经审定同意后,按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依次等额递补。调入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并签订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什邡市公安局的协议。
三、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选调工作接受什邡市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什邡市公安局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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