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7-16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地点: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2014年8月1日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聘用人数3:1的比例分专业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某专业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但其笔试成绩达到全体笔试人员平均分以上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8月9日8:00—18:00。

面试地点: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形不成竞争专业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专业由于报名人数、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专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全体面试人员平均分的人员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于2014年8月12日公布,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分专业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个人诚信、品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岗位要求,调查应聘者原单位(或院校)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档案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聘用要求等。对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相关手续。

(七)其它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经正式聘用后,在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本公告由泸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3193643,联系人:黄璐。

附: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