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各职位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职位差额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见《职位表》,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差额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的职位,笔试合格线内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手续于2014年7月24日-7月25日(每天9: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印章);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函(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25日19:00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注意查看)。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早9:00-中午12:00。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 年8月2日,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的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面试(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为业务水平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为业务水平测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差额确定各遴选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各职位差额进入体检人数见《职位表》)。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将于2014年8月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www.gaj.chengdu.gov.cn)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三)体检结论将于2014年8月1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www.gaj.chengdu.gov.cn)公布。遴选单位或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为参加专业技术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
(二)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各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www.gaj.cheng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单位选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根据各遴选职位的单位分配名额(见《职位表》),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七、其它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遴选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此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28-86407323)
监督电话:成都市公安局纪委(028-86407424)
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
成都市公安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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