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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2014年6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

2014-06-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35号)规定,南充市高坪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截止时间亦为2014年7月31日),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14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4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高坪区教育系统的在编教师,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高坪区外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其报考者须具有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南充市高坪区2014年6月公开招聘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至7月9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全省中小学教师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高坪区教育局、监察局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学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4年7月10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50元、面试缴费80元(网络报名时仅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费50元,面试费在领取《讲课证》时缴纳)。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因人才紧缺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至2:1。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区教育局于2014年7月15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于2014年7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24︰00 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采用集中闭卷笔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附件3),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4年7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8月3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公布。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8月5日17:00前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4年8月8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名情况由高坪区教育局统计后于2014年8月10日24:00前在高坪区教育局网(www.gpjyj.com或jy.gaoping.gov.cn)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7月9日18∶3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市、区><市、区><市、区>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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