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3来源:本站采编
(5)本人工作简历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采取面试考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体检、考察
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组织考察的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
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3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6543
青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7208682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7201718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7202492、7202525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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