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3来源:本站采编
(三)考试
采取面试考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 体检、考察
按照不同报考岗位,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组织考察的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 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
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3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
青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839-7202765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7202492、720252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1356、7201718
附1、《考调岗位条件一览表》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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