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0来源:本站采编
(三) 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等时,上课成绩高的排序在前,总成绩和上课分均相同时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教育、人社部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列为考察人选。
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经教育、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该职位考调。
(四)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区内教师可不参加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对拟考调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82240)。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的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外区县考入的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二)从区外考调到我区的教师须在考调单位工作满3周年后才能流动,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并遵守纳溪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
(三)本公告由纳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考调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82240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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