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6来源:本站采编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旅游局、县监察局负责。
3、选调方式
(1)考核方式:若报名人数低于拟选调人数,则由本人申请,县旅游局直接进行考核。
(2)考试方式:若报名人数超出拟选调人数,则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以应用写作为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结束后,根据拟选调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考察工作由县旅游局负责。
4、调动
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按管干权限及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选调资格。
2、严格选调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29937
平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6225573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22329
平昌县旅游局 6223654
监督电话:
平昌县监察局 6222563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昌县旅游局
平昌县监察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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