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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的公告(2)

2014-06-06来源:本站采编

(三)面试

面试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规定从严查处。

五、咨询电话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2583。

特此公告

附件:1、《宝兴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表》;

2、《宝兴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职位表》。

2014年6月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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