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2012年修订版),参考资料可到宜宾市川南人力资源市场购买(宜宾市商业街53号,大观楼旁)。
1.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时间、地点:2014年6月2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cyb.hrss.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
1.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一天在报名地点领取。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得分公布:面试得分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综合择优办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统一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cyb.hrs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1、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观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观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调查报考者单位(学校、群众)对其评价,对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因工作需要,本次招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和递补后仍出现的缺额,经批准、按照考生自愿原则,可在达到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平均分数线以上未聘人员中,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登记递补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cyb.hrss.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可由县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5、给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不低于1600元/月、学历为中专(高中)及以下的聘用人员不低于15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四、其他
本公告由宜宾县观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事办:0831-5501005
社事中心:0831-6511285
附件:
1.《宜宾县观音镇201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宜宾县观音镇201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4年6月5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