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9来源:本站采编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乐山市林木种苗站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乐山市林木种苗站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 5月31日至2014年6月9日。
2、报名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林业局政工科(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456号),联系电话:0833-2446469,手机:15283337288。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者在2014年 6月9日17:00前直接与乐山市林业局政工科联系(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林木种苗站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评考核
成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评考核小组,采取面试、走访座谈考察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考核。首先进入面试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走访座谈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走访座谈考察环节。与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附件:1:乐山市林木种苗站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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