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9来源:本站采编
四、选调(聘)办法
本次选调(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聘)。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折合60%,笔试开考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50分,若出现有岗位进入面试前的笔试分均低于50分的现象,则取消该选调(聘)岗位。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折合40%。
五、公示
按选调(聘)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按选调(聘)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选调(聘)用人员,在珙县党政网和珙县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正式选调(聘)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选调(聘)用手续,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
七、纪律要求
此次选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环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选调(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4318967 4011972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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