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30来源:本站采编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5月16日17:00时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计算: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9日)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和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4年5月4日9时至5月8日17时将有效证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60220房间(联系电话:028—82726276)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5月30日前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1:3的比例,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审须提供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14年温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两份,交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报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其工作岗位、工作年限、考核情况、工作简历的证明材料);如系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包括所在学校有关应聘人员培养方式、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以及学位等情况)、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
3.原件校验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各岗位规定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温江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组织拟聘者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与聘用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其他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温江区监察局 (028-82722130)
咨询电话:相片审核 (028-86150916)
志愿者加分 (028-82726276)
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 (028-82722089)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 (www.cdpta.gov.cn)
温江公众信息网 (www.wenjiang.gov.cn)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成都市温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务问答》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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