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7来源:本站采编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4年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 县政府3楼329室
联系人:何莉
联系电话:0833-4511357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教育类、医学类采取专业化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少数民族应聘者,加试本民族语言,另加2分。面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政审、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交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政审及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体检、政审中,因考生自动弃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没有递补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ab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考核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应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和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登记表》和《花名册》是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和招聘人员取得身份的依据,应按要求归档。《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0833-4511078
咨询电话: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511357
附件1:2014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 2: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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