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5来源:本站采编
因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助检务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1、检察官助理岗位:5名。
2、信息化岗位:1名
3、文印岗位: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30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邑县常住户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考试资格的人员;
3、年龄未满18周岁或超过30周岁以上的人员;
4、身体有疾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6、其他按规定不得作为检察机关聘用人员使用的人员。
(五)岗位条件:
1、检察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法律、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信息化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计算机、通信、电子工程、自动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一年以上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与网络系统的实际维护经验。
3、文印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文字输入速度快(80字/分钟以上)、熟练掌握排版技术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16日在《今日大邑》和大邑县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2张(含电子版照片),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2014年4月25日9:00 -12:00。
3、报名地点:大邑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晋原镇蜀望路159号)。
(三)资格审查
本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2014年5月4日左右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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