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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14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公告(2)

2014-04-10来源:本站采编

2.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时间的前一天,分别由市、县(区)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四川省巴中市2014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登记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出示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及具有如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资格的证明原件)。开考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三)综合素质考核

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多于引进计划5倍及以上的,由市委人才办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的比例大小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五)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需要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

2.需要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7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

(六)体检考察

1.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或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开考名额1.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其所在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在引进名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余岗位的体检人选,均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只限1次。拟递补的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其所在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

4.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5.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七)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名单。

(八)公示引进

对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引进名额超过1个的岗位,须按照引进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选并确定具体岗位。

四、政策待遇与管理

1.引进人才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副县级(事业管理六级或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正科级(事业管理七级或专业技术九级)工资待遇。

2.引进人才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安排担任合适职务。

3.所有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组织人事部门须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问题咨询及信息发布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附件:1.四川省巴中市2014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岗位表

2.四川省巴中市2014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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