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来源:本站采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记者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3月3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应不低于2:1。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3月31日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5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 4月6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4年4月7日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负责面试的单位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若达不到比例,经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为2: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4月7日下午14:30-17: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出现缺额的,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阶段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方式由考试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接到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六)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考试总成绩公布,同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招考范围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2倍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示。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考核
由县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接到聘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盐源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由中共盐源县纪委、盐源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6号)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盐源县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 0834-6362747
监督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9999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文化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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