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1来源:本站采编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90名,其中:第1类人员11名、第2类人员59名、第3类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完全符合《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明确的行业(地域)紧缺专业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第1类人员)。
2. 国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第2类人员)。
(1)在校期间担任2年及以上学生会干部经历。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甲(一)等奖学金奖励。
(3)院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毕业生。
3. 经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的地域性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第3类人员)。
(三)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 本科学士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 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大学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人员。
3. 大学期间有两科及以上专业考试成绩补考记录的人员。
4. 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及确定的现场招聘高校招生就业网,在招聘高校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直接考核(面谈)、面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简历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预报名方式采用应聘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投简历预报名(报名咨询电话附后)和由县人社、纪检监察、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招聘组到相应高校应聘者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面谈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投简历预报名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现场报名的有关事项
所有应聘人员(含预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携带《报名表》(附件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和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单)、一寸免冠近照1张。
(三)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25周岁的,截止2014年1月30日未满2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2.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3、招聘的教师必须在聘用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职高专业教师可在工作2年内取得),其中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考核结束后,即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考试(第2、3类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行公示。
四、考核(面谈)与面试
招聘办法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实行分类实施:
(一)招聘第1类人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面谈)的方式招聘,择优聘用。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招聘第2、3类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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