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拟面向成都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人员1名。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3.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4.具有法定驾驶资质,驾照应在C1照以上,实际驾龄三年以上;
5.退役军人,有部队驾驶经历优先;
6.成都区域有住房且熟悉成都路况者优先;
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7周岁以内。
8.身体健康,具备良好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个人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现场报名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66号宜宾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3楼309室(联系人:胡巍,联系电话:028-87023183)。
3.报名资料: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并交复印1份,《驾驶员应聘报名表》一份。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于2024年5月15日前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组织综合考核
1.面谈:根据资格审查确定面谈人员,电话通知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成绩满分50分。
2.技能测试:根据面谈成绩确定驾驶技能测试人员,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满分50分。
3.顶岗考察:经综合评定后,确定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一周。
(三)体检
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考察
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宜宾市政府驻办事处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不低于40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工会、员工餐等福利待遇,年终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合同终止。
报名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803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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