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康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6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4-16来源:本站采编
为切实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警务辅助力量,缓解基层公安民警的工作压力。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筹分配、管理、使用。
4.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需已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6年4月16日以后至2006年4月16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均含当日)。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净身高1.73米及以上,大于标准体重10%或小于标准体重20%为不合格。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100)×0.9(kg)。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双眼矫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曾有境外居住史的,直系血亲中有在境外居住或曾在境外居住史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非法活动的。
3.本人或直系亲属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本人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不满1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印发文件或颁发证书为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但不累计加分)。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共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榆林街道木雅路二段19号康定市公安局一楼,联系电话:0836-2832292。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低于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籍在线报告,户口本原件、退役士兵证、个人征信证明及相关材料。上述资料除报名时带原件外,还需准备复印件各一份,有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4.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报名时一同提交,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真实、准确地填写《康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该表在报名现场领取)。若因考生填写个人信息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分阶段缴纳考务费,其中:笔试费50元,面试费80元,此费用一律不退。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其中1500米跑为必合格项目,另外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两项中其中一项测试合格计为体能合格,两项体能测试合格者可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每项测试满分为50分。如有三项均达标者,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两项中选分数高项计入总分。具体分数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执行,体测标准见附件。
笔试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结束后,市公安局将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将进入面试。
按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总分与招聘职位名额数2: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主要考察考生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1.政审:根据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政审人选,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
2.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市公安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市公安局对政审、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张贴于市公安局一楼大门处。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确定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确定拟聘用人员,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市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管理、使用。新聘用辅警实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其待遇参照《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定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一)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24小时内确保电话畅通,若因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与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如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主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共康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836-2877013。
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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