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1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无文身,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22岁以上,45岁以下;
5.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
2.英烈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须注明事件、单位等详细内容);
4.有普通摩托车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色盲患者;
5.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交通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城市管理交通协管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602382380@qq.com。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2)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3)《招聘城市管理交通协管员人员报名表》(附件)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资格审查。资料审核通过后笔试准考证将发送至报考人电子邮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占50%。以招聘岗位人数起算,按不低于1:2比例统一进行笔试。考前不提供考试资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占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统一进行面试。
(四)拟聘。按照综合成绩和招聘岗位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拟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综合笔试、面试结果,由用工单位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到个人。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序)中递补。
五、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或指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遂宁市公安局交警辅警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附则
1.本次公开招聘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2988861
附件:城市管理交通协管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s://hdxq.suining.gov.cn/xinwen/show/7dcca59e1311115b115d06c815ca0df4.html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