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生须知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将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罗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胡市中心卫生院(区第三人民医院)、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鱼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龙镇卫生院,其中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为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20个岗位22人。招聘职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年龄时间计算至2024年5月3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会议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10-2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表中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职称证、规培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均要审原件收复印件)等证件。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式样见附件3)。
(5)报考编码20240614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
(6)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因应聘者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别人代替其报名,但需提交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核测试
根据工作安排,考核测试相关工作将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告一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递补
(一)体检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对取消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根据(泸市发改价费〔2017〕648号)精神,按照考试测试的方式,对进入考核测试阶段的人员收取费用(笔试为每科50元/人,面试为80元/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所有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
(三)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12388
咨询电话:0830-2512279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x(点击下载)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x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1日
来源:https://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7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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