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3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白玉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面向符合考调条件的白玉县内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6.符合《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10月20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应于报名前一日取得;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等其他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中共白玉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地址:白玉县委大楼7楼715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1.选报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中共白玉县委组织部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白玉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填写《白玉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步启动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资格审查由中共白玉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因报考者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因电话无法接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取得考试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二)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中共白玉县委组织部71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在相关平台、公众号进行发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低于4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2: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2:1。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开展,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作为人员调动的重要依据,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期表现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白玉党建、盛德白玉、LED大屏处等平台进行发布。
(二)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考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委举报,举报电话:0836-8321004 。
本次公开考调由中共白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83625846。
附件:1.2023年度白玉县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2023年度白玉县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白玉县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wvNprMS6ZdRx65Rjc4nNw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