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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从遂宁市安居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0-2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安委办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从遂宁市安居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安居区项目办成立以来,截至2023年7月31日,在我区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期满离岗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安居区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及服务鉴定表;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11:50、14:00-17:00。

地点: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两中心五馆人社大楼2楼)。

(二)报名手续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遂宁市安居区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服务协议书和服务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遂宁市安居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共青团遂宁市安居区委员会进行资格验证,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过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应妥善保管。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二)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考核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复检后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根据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考察

共青团安居区委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审查不合格人员以及聘用考察通过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聘用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官网(www.scanj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履行相关考核招聘程序。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相关政策执行。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本次通过考核方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流(调)动。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原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共青团遂宁市安居区委员会(咨询电话:0825-8663112)、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25—8665378)负责解释。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遂宁市安居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点击下载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遂宁市安居区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来源:https://www.scanju.gov.cn/gongkai/show/bd96987a37fb95bf957c7d479286a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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