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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甘孜炉霍县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2023-09-1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孜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发〔2021〕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我局根据各相关单位的用工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招聘炉霍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炉霍县户籍,经炉霍县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

2.家庭困难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3.处于失业状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处于失业状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须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用人单位凭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单、人员花名册和《补贴拨付申请》等资料按季向炉霍县就业局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四、用工形势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年限1年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负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3年9月12日-9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炉霍县就业局填写安置申请表。

  六、聘用安置

  炉霍县就业局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困难程度、求职意愿,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双方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炉霍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36-7322176

附件:甘孜州炉霍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信息发布表

                

               炉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炉霍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信息发布表

用人单位

工作地点

岗位需

求人数

岗位

名称

薪酬

待遇

(元/月)

工作

内容

炉霍县新都镇

人民政府

新都镇人民政府

1

门卫

1970

从事门卫

相关工作

炉霍县司法局

炉霍县司法局

1

清洁工

1970

清理办公楼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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