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规定,报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遂宁市审计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2名。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2022年遂宁市审计局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遂宁市各市直园区、各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遂宁市市直园区、县(市、区)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文字功底,品行端正、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2年10月15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0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五、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人员请上传《2022年遂宁市审计局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意见栏需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认证表及本人电子档照片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373574711@qq.com),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2.资格初审。由遂宁市审计局人事科组织资格初审,原则上应在收到报考者报名信息后1天内完成,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考者报名2天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市审计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遂宁市审计局统一制作笔试准考证,并通知考生领取。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三)笔试
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由遂宁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理论素养、基层实践、公文写作等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考生可通过遂宁组工网(http://www.snswzzb.gov.cn/)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遂宁组工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遂宁市审计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遂宁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需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
差额考察工作由遂宁市审计局负责实施,成立以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为组长,人事科人员为成员的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七)体检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由遂宁市审计局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遂宁市审计局人事科统一组织,在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由遂宁市审计局人事科确定体检时间和医院,体检费用由遂宁市审计局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其中,此前已被其他机关确定为遴选(考调)顶岗试用对象的(以单位通知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遴选(考调),本次不得确定为顶岗试用对象。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遂宁市审计局视情况决定是否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十)公示和任职
遂宁市审计局对拟任职人员在遂宁组工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报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遂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举报。
本方案由遂宁市审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2315703(遂宁市审计局人事科);联系人:钟文;18080707885;监督电话:0825-2320738(遂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遂宁市审计局
2022年10月13日
来源:http://www.snswzzb.gov.cn/ArticleShow5.asp?ArtID=1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