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2〕167号)文件精神,营山县民政局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二批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以下简称社工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
(二)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省外普通高校2020-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川籍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数量:招募17名社工岗,职位编码004。
三、岗位设置:乡镇(街道)社工岗,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或直接承担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关爱服务、承接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
四、工作期限:服务时间为3年。
五、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以下简称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网上进行照片及资格初审。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项目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0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打印报名登记表。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参加笔试、面试当天使用。
5.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9月16日9:00至2022年9月17日24:00前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及48小时核酸报告检测阴性证明(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网上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一)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8:00。
(二)需提供的资料:
1.上传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或户口簿。
2.上传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其中,2022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对于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签署《学历证明承诺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者需上传服务考核合格证明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4.2020-2021年毕业的未就业大学生本人签署的《未就业承诺书》(进入面试时现场签署)。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录用等各项均由人事考试专栏和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市民政局统一公布(以下简称市民政局官网)。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日期定为9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3.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一表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25日,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由县民政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九、体检
体检人员由县民政局组织,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募名额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直至足额。
十、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县民政局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人事考试专栏和市民政局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十二、培训上岗
确定招募的社工岗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培训工作结束后,确定为乡镇(街道)级社工岗人员采取与县级民政局、乡镇(街道)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书。
十三、组织考核
项目人员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期满考核后,社工岗项目人员由县民政局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十四、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本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营山县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地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六、特别提示
(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考生须在参加考试时主动出示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者将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同时,考生务必确保报名时预留的电话24小时畅通。
(二)本次招募所有公告由人事考试专栏和县民政局官网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咨询电话:0817-8219773。
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监督电话:0817-8219503。
营山县民政局
2022年9月9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7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