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7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募对象
(一)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
(二)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川籍毕业生。
(四)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扩展到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2020、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川籍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数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择优招募的方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工岗人员318人,其中县级社工岗33人,乡镇(街道)社工岗285人。招募单位、名额、岗位条件等详见《乐山市2022年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
三、岗位设置
社工岗分为县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和乡镇(街道)社工岗。县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主要承担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乡镇(街道)社工岗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或直接承担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关爱服务、承接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具体岗位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四、工作期限
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服务时间为3年。
五、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12:00至7月11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http://scrckw.ikaowu.com/(请考生点击本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募单位和主管部门。
本次招募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公开招募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如因疫情等原因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个人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7月13日9:00至2022年7月16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笔试由市民政局统一命题,各县(市、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当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电子版均可)。
3. 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于7月17日在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成绩”专栏进行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7月18日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募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
资格审查和面试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人员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方面专业优先确定名次。无前述情形的,以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等原则确定人选。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各县(市、区)民政局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十、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局网页)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培训上岗
确定招募的社工岗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培训工作结束后,县级社工岗可由县(市、区)民政局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乡镇(街道)社工岗可采取县(市、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招募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方式,做到乡镇(街道)具体使用、招募人员专岗专职、县(市、区)管理协调。并于2022年9月1日前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组织考核
项目人员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期满考核后,社工岗项目人员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相关要求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十三、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募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募条件的可考核招募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地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五、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二)招募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上公布。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募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募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募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六、相关咨询、监督联系电话
(一)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报考地民政部门咨询或拨打监督电话。
报考单位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市中区民政局 |
0833-2119903 |
0833-2113912 |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
0833-2599733 |
0833-2598782 |
五通桥区民政局 |
0833-3300133 |
0833-3301423 |
沙湾区民政局 |
0833-3436959 |
0833-3447512 |
金口河区民政局 |
0833-5022695 |
0833-2711082 |
峨眉山市民政局 |
0833-2211837 |
0833-2211851 |
犍为县民政局 |
0833-4253012 |
0833-4253350 |
井研县民政局 |
0833-3720681 |
0833-3720609 |
夹江县民政局 |
0833-5655787 |
0833-5667965 |
沐川县民政局 |
0833-4606109 |
0833-4602443 |
峨边县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0833-5223826 |
0833-5222208 |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0833-4511194 |
0833-4513016 |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三)乐山市民政局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乐山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0833-2406680。
乐山市民政局直属机关纪委:0833-2133012。
附件:《乐山市2022年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乐山市民政局
2022年7月6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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