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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宾市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招募305名公告

2022-07-0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85号)精神,宜宾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我市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计划每个县(区)社区排查专班招募3名、每个乡镇(街道)招募2名,共计305名(见附件),服务期限3年。
 
二、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对象为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川籍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招募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7日8:00-10日18:00,报名网站为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其他考试”专栏。报考者登录报名页面后按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31-8247222。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7日-11日12:00。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7月14日-1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星期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
 
(五)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于7月23日左右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其他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站公布。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25日-26日;资格复审须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名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签订服务协议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募资格。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募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
 
(七)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党员、学历高、学生干部、专业对口、回原籍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考察: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九)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十)签订协议:相关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十一)岗前培训:由市本级牵头组织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
 
(十二)正式上岗(9月1日)。
 
 四、政策保障
根据《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后期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本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街道)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县级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市级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相关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要求,本次招募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 “其他考试”专栏公告。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根据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咨询电话(区号:0831)
宜宾市民政局:2328326
 
翠屏区民政局:8356986
 
叙州区民政局:6613086
 
南溪区民政局:3839280
 
江安县民政局:2625027
 
长宁县民政局:4622294
 
高  县民政局:5285510
 
筠连县民政局:7869890
 
珙  县民政局:4318119
 
兴文县民政局:8821361
 
屏山县民政局:5700072
 
三江新区社会事务局:2108039
 
报名系统故障咨询:8247222
 
 
 
附件:2022年宜宾市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招募岗位表
 
 
 
附件:
 
2022年宜宾市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招募岗位表

服务类别

县(区)及岗位

需求专业

学历要求

需求数量(名)

岗位职责

备注

县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

翠屏区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

主要承担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社会服务等工作。

安排在县(区)本级社区排查专班工作。

叙州区

3

南溪区

3

江安县

3

长宁县

3

高  县

3

筠连县

3

珙  县

3

兴文县

3

屏山县

3

三江新区

3

乡镇(街道)社工岗

翠屏区

岗位一:合江门街道、大观楼街道、西郊街道、安阜街道、象鼻街道、菜坝镇

不限

大专及以上

12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或直接承担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关爱服务、承接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

每个乡镇(街道)安排2名,按各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服务乡镇(街道)。

岗位二:宗场镇、金坪镇、金秋湖镇、双谊镇、永兴镇、白花镇

12

岗位三:思坡镇、李庄镇、牟坪镇、李端镇

8

叙州区

岗位一:横江镇、高场镇、观音镇、樟海镇、蕨溪镇、泥溪镇

12

岗位二:合什镇、柳嘉镇、双龙镇、商州镇、凤仪乡、龙池乡

12

岗位三:柏溪街道、南岸街道、赵场街道、南广镇、安边镇

10

南溪区

岗位一:刘家镇、仙临镇、大观镇、黄沙镇、汪家镇

10

岗位二:南溪街道、仙源街道、裴石镇、长兴镇

8

江安县

岗位一:大井镇、大妙镇、红桥镇、仁和镇、五矿镇

10

岗位二:四面山镇、铁清镇、迎安镇、夕佳山镇、留耕镇

10

岗位三:江安镇、下长镇、怡乐镇、阳春镇

8

长宁县

岗位一:梅硐镇、双河镇、龙头镇、硐底镇、花滩镇

10

岗位二:竹海镇、井江镇、铜锣镇、老翁镇、铜鼓镇

10

岗位三:长宁镇、古河镇、梅白镇

6

高 县

岗位一:庆符镇、文江镇、庆岭镇、可久镇

8

岗位二:来复镇、沙河镇、胜天镇、月江镇、复兴镇

10

岗位三:罗场镇、落润镇、嘉乐镇、蕉村镇

8

筠连县

岗位一:筠连镇、巡司镇、沐爱镇、腾达镇

8

岗位二:蒿坝镇、镇舟镇、乐义乡、大雪山镇

8

岗位三:丰乐乡、高坪苗族乡、团林苗族乡、联合苗族乡

8

珙 县

岗位一:孝儿镇、上罗镇、罗渡苗族乡、沐滩镇、玉和苗族乡

10

岗位二:曹营镇、洛表镇、洛亥镇、王家镇、观斗苗族乡

10

岗位三:巡场镇、珙泉镇、底洞镇

6

兴文县

岗位一:古宋镇、大河苗族乡、麒麟苗族乡、石海镇

8

岗位二:僰王山镇、共乐镇、五星镇、莲花镇

8

岗位三:大坝苗族乡、九丝城镇、仙峰苗族乡、周家镇

8

屏山县

岗位一:新市镇、中都镇、龙华镇、夏溪乡、屏边彝族乡、清平彝族乡

12

岗位二:屏山镇、大乘镇、书楼镇、锦屏镇、新安镇

10

三江新区

岗位一:白沙湾街道、沙坪街道、双城街道、罗龙街道

8

岗位二:宋家镇、江南镇

4

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3558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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