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用人单位用岗控岗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计16名。其中:夏溪乡1名、龙华镇1名、大乘镇2个、新市镇2名、书楼镇1名、屏山镇4名、中都镇2名、新安镇1名,经开区2 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或接受以下条件和规定。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其他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实际需求确定。
三、报名程序
本次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招录单位自行招聘。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户口本、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各招录单位报名联系人(屏山镇:黄小华0831-5728001,0831-5881623;大乘镇:龚玖兵0831-5780252;中都镇:宋朝忠0831-5600395;新安镇:牟兴旭0831-6198424;新市镇前进依付:0831-5630038;夏溪乡:穆天群0831-5636239;书楼镇:幹武立0831-5810260;龙华镇:刘永标0831-5771515;经开区:李睿祺0831-3858138)。
四、面试考察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面试通过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在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被招用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650元/月,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自己承担)。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三年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
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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