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纪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表》)。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并于2021年11月26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8907180@qq.com。
2.现场确认:考生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宜宾人才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川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派遣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3.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4)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用工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面试时间为2021年12月上旬,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布。
(五)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用工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察。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宜宾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五、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年终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奖励,工作单位提供员工餐。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本公告由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1-2328176。
附件:
1.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宜宾人才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
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试形式 |
备注 |
|||
学历要求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 |
其他 |
|||||
1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会计(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资格证 |
结构化面试 |
|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2319_1.html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