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由招录单位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乐山市中区的综合性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从事消防执勤备战、灭火救援工作的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在编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纪律观念、保密观念强,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统一管理。
(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合工作岗位的重大疾病、不良嗜好等。
(四)男性。身高165cm以上,具有高中(含相应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8日),具有消防专业资格(如特种装备操作、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装备维修、医疗急救等)、持有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8日)。
(六)下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部队退役士兵;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一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人员;
4.学历较高或具有体育、计算机、公文写作、摄影摄像等方面特长的人员;
(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期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8日止。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退役证、毕业证、驾驶证、岗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冠蓝底照片1寸2张到招聘单位(乐山市中区嘉祥路275号消防救援大队3楼305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佩戴口罩、扫健康码,经体温测试正常方能进入报名现场。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受理报考资料,审查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学历证明、相关证件等;如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电话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2.面试。体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应聘人数超过录取职位数3倍以上,按录取职位数3倍比例进入面试。面试考察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3.成绩计算: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
(四)体格检查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结果确定拟进行体格检查人员,由招录单位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所规定内容确定。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资格,由招聘单位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政审考察对象,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由招聘单位依次递补。
(六)人选公示
经政治审查合格,由招聘单位确定拟录人选进行公示。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依次递补。
(七)培训考核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通知合格人员进行入职试用期岗位培训(试用期时间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前进行考核,未能通过考核的将不予录用,符合条件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期间不愿继续参加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和管理
1.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组成,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以及转正后工资待遇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
2.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专职队队员购买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提供免费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3.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24小时全天值班,原则上每周休息 2 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遇重大任务时临时抽调参与执勤,弹性安排补休、轮休或给予加班补助。
4.专职队员在职期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推荐参加各级组织相应表彰奖励;遇有国家性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且综合素质突出人员参加招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
2.此次招聘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14日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名时核验个人行程码。
4.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咨询电话:0833-530099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1月23日
来源:http://www.lsrc114.cn/index/article.aspx?a=8CAFE81A3DE78D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