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8名。本次人才引进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说明。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 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5.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2021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时间如有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并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2021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港澳台学历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等信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比例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方式报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四)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人员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依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依次递补原则同上。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聘用之日起,在都江堰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都江堰市。
十、人才引进待遇
对符合《中共都江堰市委办公室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人才兴旅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2018〕—116)等政策规定的人才引进人员,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十一、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87130056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28)61751563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7
都江堰市发改局 (028)86370632
都江堰市财政局 (028)89741014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028)89741992
都江堰市文体旅局 (028)87132909
都江堰市审计局 (028)89742060
都江堰市灌口街道办 (028)60415840
十二、特别提示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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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1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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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