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及市委网信办所属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详见附件2)。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是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所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委讲师团是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是中共成都市委网信办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经认证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下同),表现特别优秀或有重大研究成果的可适当放宽。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说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1年10月3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09:00至11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成都文明网(cd.wenming.com)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372869100@qq.com)。
(三)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初审:报名开始起至11月26日17:00
报名材料原件校验:2021年11月30日,面试当天签到时进行。
(四)资格审查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考核资格审查由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网络或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存疑,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应聘人员补充资料或携带材料到现场核验。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设笔试,不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不设政策性加分。
五、开考比例
每个专业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报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最低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该招聘岗位。报名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并发出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签到时将一并进行报名材料原件校验。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干部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用人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外请专家组成,用人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协调组织。
(三)面试内容
通过结构化面试答题,主要考核考生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内容。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成都文明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体检
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人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报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和我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文明网、我部和用人单位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报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十一、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部和用人单位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28-61880575。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部或所属用人单位岗位表(详见附件2)中电话咨询。
十三、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部在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文明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部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2、2021年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及市委网信办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点击下载)
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515/2021-11/10/content_9c929f94fb52489ea3733c084f6b7f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