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另外,请考生注意关注并遵守提前发布的关于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受疫情影响,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85年11月4日(不含)——2003年11月4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缴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报名考生自行准备健康申报证明(或防疫健康信息码)和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各位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进入报名现场考生需扫描防疫健康信息码,防疫健康信息码未见异常的方可进入。除报名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确有特殊原因,如健康码为非绿码的,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于报名当天提供48小时内(11月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前三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或考生个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当天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代替其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疫部门规定执行。
(二)面试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截至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叙永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5.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并上交相片电子文档。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2.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相符。
4.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是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面试、笔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叙永县人社局将于2021年11月5日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
(二)面试
1.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在2021年11月5日(下午14:30-17:00)到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2.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
3.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11月6日。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7.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2021年11月7日前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三)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笔试;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11月7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12:00)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笔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缴费。
参加笔试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②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7.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1年12月20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1年12月20日至21日18: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1年12月22日在该网站公布。
8.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9.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叙永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电话:0830-6223978,地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递交材料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窗体底端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4)、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1年11月29日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1年12月1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含享受定向招考、考核招聘等相关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同项目政策加分。
10.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叙永县人社局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1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确定参加体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在2021年12月24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笔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叙永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叙永县委宣传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2161、0830-6223978
监督电话:0830-622204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叙永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附件2.叙永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叙永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4-叙永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
中共叙永县委宣传部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content_110394?SessionVerify=b45481b2-64ab-4eab-92d9-71dedd4d8a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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