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和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委目标绩效办所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市民生工作促进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攀枝花市范围内各级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攀枝花市民生工作促进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身份;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有两年以上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到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巡视、巡察或审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具有转任后即构成有关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7号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绩效管理科(市委一楼114,联系方式:3345942)。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在攀西人才网下载《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县(区)考生由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市级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考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考调人选,拟考调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考调名额,也可以不确定拟考调人选。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察
在考调计划的限额内,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干部人事档案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可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调人选确定后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可按考核情况择优确定递补人员,也可以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受理有关考调工作的投诉举报。
咨询电话:3345942
监督电话:13508238386
六、本公告由市委目标绩效办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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