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乐山高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2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4名)。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三)具有乐山市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退役军人优先,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品行端正,举止端庄,身体健康,双眼视力正常(裸眼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二、工作职责
城市管理协管员的职责主要是在乐山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协助执法工作。
三、报名
应聘者请于10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携带下列材料到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办公室(高新区惠安路225号)报名。
(一)《乐山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
理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五)近期免冠两寸标准照3张;
(六)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个人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群众工作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结果以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结论为准。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报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开展政审,经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六、其他
城市管理协管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工作。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对录用城市管理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试岗,两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上岗,试用期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599558
附件:乐山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点击下载)
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9月27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1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