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1、招聘单位: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招聘名额:2人;
3、工作地点:富新镇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沐川籍城镇人员、或在常住地参加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沐川城镇常住人口、或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我县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以下人员:4050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持有《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人员;以及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已脱贫劳动者。
3、主要从事就业调查方面的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管理软件者优先;
4、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能接受随时到村上和农户家里收集数据和资料无怨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
(三)报名地点:沐川县就业服务大厅;
(四)联系电话: 4601262。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以城镇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1年9月17日
来源:http://www.muchuan.gov.cn/mcx/gggs/202109/811dd9304b9d436fa6705a3a7d18de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