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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司法所业务工作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司法所辅助人员1名(拟分配到曲河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司法所辅助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常驻户口在广元市范围内的公民,常驻青川人员优先。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最后一天计算)。
3.要熟练电脑操作。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法治青川微信公众号、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试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30至 17:30)。
2.报名地点:青川县司法局政治部。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特长者携带专业技术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及青川县司法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表1张。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司法所业务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报名人员审核合格后,由政治部工作人员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法治青川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现有司法所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青川县司法局政治部,联系人:王娅琼,联系电话:0839-7202569
青川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6日
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10617095325843